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工作简报
———————————— 第 81 期 ————————————
【时 间】 2013年5月29日
【编 号】 (2013)第6期 总第81期
【上 报】 院领导
【送 达】 各系(部)、处室
关于2013届毕业生答辩、补考工作的安排
各系(部):
根据教学安排,2013届毕业生将于第14教学周(6月3日—— 6月7日)进行毕业答辩和毕业补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组织机构:
(1) 各教学系要成立系答辩委员会。
(2) 以专业为单位成立答辩小组。
(3) 5月31日前将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
2、 时间安排:
(1) 毕业答辩:6月3日~7日。
(2) 毕业补考:6月4、5日的两个下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请各答辩组把参加补考的同学安排在上午答辩。
3、 学生需提交资料:
(1) 《课题开题报告》
(2) 《顶岗实习日志》
(3) 《毕业综合实践报告》。
4、 成绩评定:
毕业综合实践成绩:由答辩小组教师根据《课题开题报告》和《顶岗实习日志》,审阅《毕业综合实践报告》(包含课题结题报告、顶岗实习报告两部分)后,再根据毕业生答辩情况,评定“毕业综合实践成绩”,其中“课题部分”占30%,“顶岗实习部分”占70%。
5、 成绩上报:
(1) 毕业补考成绩。
(2) 毕业综合实践成绩。
请务于6月14日(周五)18点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上报纸质成绩到教务处,否则将影响毕业生数据上报。
6、 资料存档:
学生提交的各项毕业资料经答辩小组教师阅签后,各教学系存档,至少保存学生毕业后3年。
7、 答辩地点:
第14周答辩地点安排:
教学系 |
毕业班数量 |
使用教室名称 |
备 注 |
机械系 |
10 |
203、205、206、208 |
|
电气系 |
8 |
214、216、217 |
|
冶金系 |
5 |
414、416、 |
|
建工系 |
12 |
403、405、406、408 |
|
计算机系 |
4 |
417、419 |
|
管理系 |
6 |
303、306 |
|
在毕业补考和毕业答辩过程中,教务处将全程跟踪,协调、服务毕业环节的全部工作。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