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工作简报
———————————— 第 82 期 ————————————
【时 间】 2013年7月3日
【编 号】 (2013)第7期 总第82期
【上 报】 院领导
【送 达】 各系(部)、处室
2012/2013学年第2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2013年7月6日、8日、10日,我院将全面进行2012/2013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严把“命题关、监考关、阅卷关、登分关、补考关”。望各系(部)精心组织,做实做细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教育学生诚信考试,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现将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日 期 |
考试时间 |
考生进场时间 |
2013年7月6日
2013年7月8日
2013年7月10日 |
第一场 |
8:00~9:40 |
7:40 |
第二场 |
10:10~11:50 |
9:50 |
二、考场管理
1. 保卫处将按照考试时间对考场实行全面管理。
2. 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场,不得提前进场,交卷后迅速离开考场,以免影响其它考生考试。
三、命题
1. 每门考试课程出A、B两套平行试卷交教务处,每套试卷必须附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由教务处随机抽取1份进行考试。
2. 试卷必须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经教研室认真讨论,系、部主任审查、批准、签字后,方可使用。坚决避免脱离学生实际,考题太难或太易,使考试达不到考核的目的。
3. 任课教师需填写《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试卷印刷审批单》方可印制。
四、保密
1. 增强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考试保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保密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2. 试卷存放期间,必须由专人保管。
3. 试卷出入必须有相应记录和交接手续。
五、考场布置
1.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已下发)。
2.各系必须在考试前一天进行本系班级的考场布置,教务处将进行考场布置检查。
3.每场考试各系部都要在每个考场张贴“考生座次表”,学生在考场依“考生座次表”一条龙就座,不得随意找座。
4.“考生座次表”按上学期成绩排名顺序编号。
六、监考要求
1. 各监考老师要严格执行试卷袋背面的《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监考守则》。
2. 强调几点:
(1)监考老师必须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
(2)监考老师考前要进行以下工作:
1) 检查书桌:考前要求学生检查书桌上是否有与考试有关的内容,若有立即更换,否则开考后一律按“作弊”论处。
2) 检查证件:监考人员检查学生考试证件,进考场必须持有“学生证”和“身份证”,无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 检查后门:将后门上的书桌、纸张等清理干净,不得挡住后门窗户。
4) 座位安排:考生座位一定在教室有效面积内尽最大可能地分散安排,使考生之间的距离尽可能拉大。
(3)严格考试过程管理,杜绝“手机违纪”现象的发生。监考老师考前一定要提醒考生一律关闭手机,否则,开考后发现手机处于开机状态,如手机内有考试内容,按“作弊”论处,手机内没有考试内容,按“违纪”论处。特别是英语考试,尤其要注意这一点。
(4)英语考试考生一律不得提前离开考场。
七、试卷分析与登录成绩
1.试卷批阅后,任课教师必须进行试卷分析。
2.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登录成绩,核对无误后,进行网上提交。提交成绩后,任课教师须打印成绩单一式2份并签名。1份装试卷袋,1份交教师所在系(部)教学秘书。教学秘书把本部门所有成绩单收齐后交教务处存档。
八、试卷上交
1. 各系部期末须将试卷、试卷分析表、成绩单装回原考试袋,统一交教务处。
2. 教务处按规定登记造册,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学生毕业后3年)。
九、期末考试巡视安排
为了进一步严格考试要求、严格考场纪律、严格考试管理,加强学风考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现将2012/2013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工作安排如下:
1、 学院巡视
时 间 |
固定巡视 |
流动巡视 |
地 点 |
8:00-11:50 |
李 尉、宋 飞
袁永超、郭艳军
韩 弢、刘小龙 |
陈清胜
孙亦蕙
李斌云
王志恒 |
1、第一大节使用所有教室(包括图书馆和电教楼)。
2、第二大节使用除图书馆外的所有教室(包括电教楼)。 |
2、 系部巡视
各教学系(部)要成立期末考试巡视小组,负责本系(部)考试巡视工作。
3、 巡视组职责
1) 要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2) 考前15分钟到达教学楼一层召开考前碰头会,全程巡视,中途不得离开。
3) 检查考场环境及组织管理情况。
4) 检查监考人员履行监考职责情况,对有问题的考场要及时提出警告和处理,督促监考老师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同时填写《考试巡视报告单》,每场考试结束后及时上报教务处。
5) 检查学生遵守考风考纪情况,学生是否携带考试证件,无证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按缺考论处(特殊情况由系主任、班主任处理)。学生是否按规定座次就坐等,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纪事件,要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起一处。
6) 重点检查学生在书桌上内容、考场上考生之间的距离尽可能最大。
7) 考试结束前10分钟加强考场巡视,协助监考人员做好收卷工作。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