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2013年10月29日
【编 号】 (2013)第10期 总第85期
【上 报】 院领导
【送 达】 各系(部)、处室
关于对梁丽花老师教学事故的处理决定
各系(部):
2013年10月29日星期二第1大节,冶51、52班《冶金设备与操作参数的优化》课,冶金工程系梁丽花老师迟到四十分钟,根据《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第5条第(2)款的规定,对梁丽花老师记“严重教学事故”1次。
根据《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第6条第(2)款的规定,梁丽花老师2013/2014年度考核不能为“优”,扣除奖金500元,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要求本人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冶金工程系对冶51、52班的这次课堂教学跟踪落实,并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提出后续的处理意见和措施。
望全体教师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以此为鉴,杜绝教学事故的再次发生,保证教学质量。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工作委员会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