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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简报第87期--关于严肃教学秩序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01 17:03:4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教学工作简报

———————————— 第 87 期 ————————————

      【时  间】  2013年11月1

      【编  号】 (2013)第12  总第87

      【上  报】  院领导

      【送  达】  各系(部)、处室   

关于严肃教学秩序管理的通知

纪律是正常教学秩序的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是学院完成教学任务、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保障。针对近期连续几天出现的学生迟到、早退现象,现重申若干课堂教学规范和纪律要求,希望各教学系部通告全体师生并遵照执行。

 一、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1、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必须对课堂内的上课秩序、课堂纪律、教学内容、教学质量负责。

2、教师上课须遵循学校教学计划规定,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及教学进度实施教学,并携带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教材(或主要参考书)、学生名册。

3、教师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提前5-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要依据课程表在规定的时间和教室组织课堂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课堂上要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4、教师要严格课堂纪律,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加强对学生考勤,清点学生人数,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生所在系;学生无故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1/3者,教师应取消其该课程的考核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算;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教师可在课程总成绩中扣除一定的分数,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依照课堂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累计三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学时计,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上课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课堂上应尊敬老师,不得顶撞、讽刺挖苦老师;讲究文明礼貌,不允许随便讲话、谈笑,不得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教室。

3、上课时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严禁使用手机;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4、课堂上不允许吃早点零食、喝饮料,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

5、学生严重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三、对教学单位的要求

1、各系()要做到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监控到位。系()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制定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充分发挥任课教师在加强课堂教学规范和课堂教学纪律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主体作用。

2、各系()要及时了解本单位课堂教学纪律情况,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对经过教育仍无改正并达到处分程度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对其他部门的要求

1、课堂教学过程中,严禁学院任何部门、任何团体和个人随意抽调学生从事其他工作。

2、学生党团组织、社团组织开展的活动,应安排在课外时间进行。确实要占用课堂教学时间的,应由主办单位向学生处(团委)申请,教务处审核,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

 

优良的教风、学风是确保教学工作规范的基础,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希望各教学系部务必要提高认识,把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作为日常工作大事,常抓不懈;希望广大教师、学生从自我做起,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今后,学院将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对课堂教学秩序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纪师生进行处理,并对所在系(部)进行通报。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