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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简报第43期
发布时间: 2011-02-23 08:30:2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工作简报

———————————— 第 43 期 ————————————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时  间】  2011年2月23

【编  号】 (2011)第2  总第43

【上  报】  院领导

【送  达】  各系(部)、处室

 

 

2010/2011学年第2学期

期初教学工作安排

各系(部):

2010/2011学年第2学期已于2011220开学,221正式上课。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期初教学工作要求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总结

1、      教学准备

(1)教师备课:课程标准、教案、授课计划、实践授课计划等;

(2)教材准备:教材准备的供应情况;

(3)教学设施:教学设施的配备情况;

(4)实践教学:提前对有实习实训任务的班级进行全方位的落实;

(5)其它。

2、      学生出勤:学生出勤情况;

3、      教学纪律:教师教学纪律执行情况;

4、      兼职教师:对本系部所聘任的每一位兼职、兼课教师进行期初教学评价(听课等);

5、      检查总结:请各系部认真填写《期(初、末)教学检查总结表》,于34日前报教务处,《期(初、末)教学检查总结表》在教务QQ群“共享”中下载。

二、教学档案

按学院关于《系(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整理上学期教学档案并按规定存档。

三、         补考安排

1、院级补考(考试课):第3教学周进行,教务处将统一组织,另行通知;

2、系级补考(考查课):由各教学系自行组织,于开学后前4周内进行,并将具体安排34日前报教务处;

3、补考课程:在校生上学期(2010/2011学年第1学期)允许补考的不合格课程。

4、学籍规定: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参加正常学期补考

Ø              已批准缓考者。

Ø              上学期未取得考试资格,经教育确有改正,本人申请被批准者。

Ø              4门及以下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含实习、实训、课程设计)。

2)学生有下列情况不能参加正常学期补考:

Ø              考试作弊(包括替考)。

Ø              上学期不办缓考手续,缺考者。

Ø              一学期考核4门以上(不含4门)不合格者(含实习、实训、课程设计)。

Ø              上学期未取得考试资格,错误没有改正者。

四、         2010/2011学年青年教师“说课”比赛

各系按照学院关于举办2010/2011学年青年教师“说课”比赛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本系(部)青年教师说课的预赛工作,在201139日前上报本部门参加学院决赛的名单。

五、         上交本学期教学文件

各系部在34日前上交以下教学文件:

1.    系(部)学期工作计划。

2.    理论授课计划。

3.    实践授课计划。

4.    教研室活动计划。

六、         其他

1.    组织指导学生进行选修课程的选课的工作;

2.    组织办理学生注册、升留级、退学等;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