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2011年2月23日
【编 号】 (2011)第2期 总第43期
【上 报】 院领导
【送 达】 各系(部)、处室
2010/2011学年第2学期
期初教学工作安排
各系(部):
2010/2011学年第2学期已于2011年2月20日开学,2月21日正式上课。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期初教学工作要求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总结
1、 教学准备
(1)教师备课:课程标准、教案、授课计划、实践授课计划等;
(2)教材准备:教材准备的供应情况;
(3)教学设施:教学设施的配备情况;
(4)实践教学:提前对有实习实训任务的班级进行全方位的落实;
(5)其它。
2、 学生出勤:学生出勤情况;
3、 教学纪律:教师教学纪律执行情况;
4、 兼职教师:对本系部所聘任的每一位兼职、兼课教师进行期初教学评价(听课等);
5、 检查总结:请各系部认真填写《期(初、末)教学检查总结表》,于3月4日前报教务处,《期(初、末)教学检查总结表》在教务QQ群“共享”中下载。
二、教学档案:
按学院关于《系(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整理上学期教学档案并按规定存档。
三、 补考安排
1、院级补考(考试课):第3教学周进行,教务处将统一组织,另行通知;
2、系级补考(考查课):由各教学系自行组织,于开学后前4周内进行,并将具体安排3月4日前报教务处;
3、补考课程:在校生上学期(2010/2011学年第1学期)允许补考的不合格课程。
4、学籍规定: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参加正常学期补考:
Ø 已批准缓考者。
Ø 上学期未取得考试资格,经教育确有改正,本人申请被批准者。
Ø 4门及以下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含实习、实训、课程设计)。
(2)学生有下列情况不能参加正常学期补考:
Ø 考试作弊(包括替考)。
Ø 上学期不办缓考手续,缺考者。
Ø 一学期考核4门以上(不含4门)不合格者(含实习、实训、课程设计)。
Ø 上学期未取得考试资格,错误没有改正者。
四、 2010/2011学年青年教师“说课”比赛
各系按照学院《关于举办2010/2011学年青年教师“说课”比赛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本系(部)青年教师说课的预赛工作,在2011年3月9日前上报本部门参加学院决赛的名单。
五、 上交本学期教学文件
各系部在3月4日前上交以下教学文件:
1. 系(部)学期工作计划。
2. 理论授课计划。
3. 实践授课计划。
4. 教研室活动计划。
六、 其他
1. 组织指导学生进行选修课程的选课的工作;
2. 组织办理学生注册、升留级、退学等;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