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工作简报
———————————— 第 6 期 ————————————
【时 间】 2008年10月7日
【编 号】 (2008)第6期 总第6期
【上 报】 院领导
【送 达】 各系部、有关处室
一、2008级新生教学安排
1.9月23日(第4教学周)入学。
2.9月23日~10月12日(第4、5、6教学周)进行为期两周的军训和一周的入学教育,共计三周。
3.10月13日(第7教学周)正式上课。
望各位师生周知。
二、授课计划、实验实训计划和教研室活动计划收交情况
教务处定于9月18日交2、3年级授课计划、实验实训计划和教研室活动计划,收交情况如下:
|
授课计划 |
教研室活动计划 |
课堂实验实训计划 |
冶金系 |
缺6人,9份 |
应交4,实交3 |
实交4 |
机电系 |
缺外聘2人,校内1人,4份 |
应交5,实交0 |
实交7 |
建筑系 |
全 |
全 |
- |
计算机系 |
缺1人,1份 |
应交4,实交0 |
- |
管理系 |
缺外聘2人,2份 |
全 |
- |
基础系 |
全 |
全 |
- |
三、听课
本学期听课任务已开始进行,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1.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听课范围应覆盖各系(部);而且尽量包括各类教师和各类课程。
2.教务处处长(副处长)、督导处处长听课每2周不少于1次。听课范围应覆盖各系(部);而且尽量包括各类教师和各类课程。
3.各系(部)主任、副主任听课每2周不少于1次,应尽量包括各类教师和各类课程,其中至少听外聘教师1次、青年教师1次、专业系主任听基础部教师1次、基础部主任听专业教师1次。
4.教研室主任不少于10次,听课范围一般为本教研室教师。其中听外聘教师1次、青年教师1次。
5.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其中专业教师听基础课1次,基础部教师听专业课1次。2002年以后来学院工作的青年教师(含2002年)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
6.在行政岗位工作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听课记录每月由教学秘书收齐并报统计数字交教务处,教务处将对被听课班级进行回访抽查。
四、教学检查
示范院校建设,要做改革的示范、发展的示范、管理的示范。形势喜人,形势逼人,我们要从方方面面、点点滴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抓内涵,练内功,从严要求自己,适应示范院校建设的需要。为使教学工作更加规范,学院将进行不定期教学巡查,重点解决课间休息时间长,早下课等问题。
五、加强《学生缺课统计表》的填报与管理
近期学生缺课、迟到现象较严重,为此教务处决定:
1.召开1次班长、学习委员和系学生会学习部长座谈会,加强填报《学生缺课统计表》的工作。
2.《学生缺课统计表》每周填报1张,由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收齐交系学生会学习部,统计数据后上交教务处。
3.教务处将根据上报情况,依据《学籍管理条理》对缺课学生进行相应处理。
4.各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请班主任、任课教师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学风建设。
六、补考工作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已于第三、四教学周进行。
1.按照新修订的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参加正常补考:
(1)已批准缓考者;
(2)每学期不及格课程在4门(含4门)以下者。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可以参加正常补考:
(1)旷考;
(2)考试作弊;
(3)未取得考试资格;
(4)实习、实训、程设计不及格者。
3.学生经正常补考后不及格课程、作弊、旷考以及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实习、实训、课程设计不及格者,在毕业前可予补考1次。
4.补考的学生每天只能参加一门课程的考试,补考的具体工作由系部负责安排实施。教务处进行督导检查。
5.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补考。
请各系部在补考工作结束后10月15日(第7教学周)前把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七、教案
本学期末学院将收齐全部教案进行评比,请各系部做好评比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