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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简报第6期
发布时间: 2008-12-04 15:54:4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工作简报

———————————— 第 6 期 ————————————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时  间】  2008年10月7日
【编  号】 (2008)第6期  总第6期
【上  报】  院领导
【送  达】  各系部、有关处室
 

一、2008级新生教学安排

1923(第4教学周)入学。

29231012(第456教学周)进行为期两周的军训和一周的入学教育,共计三周。

31013(第7教学周)正式上课

望各位师生周知。

二、授课计划、实验实训计划和教研室活动计划收交情况

教务处定于91823年级授课计划、实验实训计划和教研室活动计划,收交情况如下:

 

授课计划

教研室活动计划

课堂实验实训计划

冶金系

6人,9

应交4,实交3

实交4

机电系

缺外聘2人,校内1人,4

应交5,实交0

实交7

建筑系

计算机系

1人,1

应交4,实交0

管理系

缺外聘2人,2

基础系

三、听课

本学期听课任务已开始进行,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1.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听课范围应覆盖各系(部);而且尽量包括各类教师和各类课程。

2.教务处处长(副处长)、督导处处长听课每2周不少于1次。听课范围应覆盖各系(部);而且尽量包括各类教师和各类课程。

3.各系(部)主任、副主任听课每2周不少于1次,应尽量包括各类教师和各类课程,其中至少听外聘教师1次、青年教师1次、专业系主任听基础部教师1次、基础部主任听专业教师1次。

4.教研室主任不少于10次,听课范围一般为本教研室教师。其中听外聘教师1次、青年教师1次。

5.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其中专业教师听基础课1次,基础部教师听专业课1次。2002年以后来学院工作的青年教师(含2002年)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

6.在行政岗位工作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听课记录每月由教学秘书收齐并报统计数字交教务处,教务处将对被听课班级进行回访抽查。

四、教学检查

示范院校建设,要做改革的示范、发展的示范、管理的示范。形势喜人,形势逼人,我们要从方方面面、点点滴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抓内涵,练内功,从严要求自己,适应示范院校建设的需要。为使教学工作更加规范,学院将进行不定期教学巡查,重点解决课间休息时间长,早下课等问题

五、加强《学生缺课统计表》的填报与管理

近期学生缺课、迟到现象较严重,为此教务处决定:

1.召开1次班长、学习委员和系学生会学习部长座谈会,加强填报《学生缺课统计表》的工作。

2.《学生缺课统计表》每周填报1张,由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收齐交系学生会学习部,统计数据后上交教务处。

3.教务处将根据上报情况,依据《学籍管理条理》对缺课学生进行相应处理。

4.各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请班主任、任课教师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学风建设。

六、补考工作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已于第三、四教学周进行。

1.按照新修订的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参加正常补考:

1)已批准缓考者;

2)每学期不及格课程在4门(含4门)以下者。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可以参加正常补考:

1)旷考;

2)考试作弊;

3)未取得考试资格;

4)实习、实训、程设计不及格者。

3.学生经正常补考后不及格课程、作弊、旷考以及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实习、实训、课程设计不及格者,在毕业前可予补考1次。

4.补考的学生每天只能参加一门课程的考试,补考的具体工作由系部负责安排实施。教务处进行督导检查。

5.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补考。

请各系部在补考工作结束后1015(第7教学周)前把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七、教案

本学期末学院将收齐全部教案进行评比,请各系部做好评比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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