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我院召开纪委委员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书记朱光、纪委书记徐旭宁出席并讲话。会议由纪委书记徐旭宁主持,纪委委员、各支部纪检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纪检监察室主任李宏毅传达了中共山西省高等院校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晋高工函【2015】3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文件精神。徐旭宁书记为各支部纪检员发放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手册。
会上,徐旭宁书记强调了纪检员的工作职责,着重指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强化党的意识、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院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时代背景和具体要求,严格遵照执行。徐书记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提出两点意见:第一,学习《准则》和《条例》要结合学院的当前工作实际,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从具体教学工作着手,从学院发展大局出发,严格遵守六大纪律,以《准则》要求自己,《条例》约束自己。第二,严格围绕四种形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约谈、函询制度贯穿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始终。
最后,朱光书记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各部门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领会精神,把握内涵。二是希望各部门明确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三是希望大家认清当前形势,振奋精神状态,主动适应新常态,有问题从小从早、抓小抓早,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廉洁自律,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弘扬正能量,围绕服务师生,促进学院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