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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02-19 18:48:27 点击: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217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218日学院专项防控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工作,将疫情防控和重点工作统筹进行周密谋划和全面推进,就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的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外地教职员工全部返并,做好居家隔离观察

学院从217日起按照既定课程表对全院学生开始实施网络教学,做到停课不停学、不停教。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开学前各校要做到三到,即校领导全部到岗,教职员工全部回到学校所在地,防控措施全部到位。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教职员工要全部返并。部门第一负责人、系部书记和主任是本部门疫情防控和部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外地教职工的返并工作,做好返并人员的健康监控和开学前准备工作。

1、从外地返并的教职员工要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做好健康状况监控记录,14日后由所在部门将健康监控表(附件1)报学院防控办和人事处后方可上岗。

2、有疫情高发区(省外如湖北、湖南、广东、四川、河南、浙江,省内如平遥)途经、逗留、居住史且尚未返并的教职工,或与武汉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教职工,经征得学院防控办批准后方可返并,做好一人一案居家隔离措施,隔离解除后由本人持解除隔离通知书和健康监控表上岗。

3、对因现居住地管控或身体原因无法及时返并的教职工,本人要做出具体情况说明,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待条件允许后返并,做好居家隔离观察和健康监控。

4、居住在同一集体宿舍的单身教职工在返并前应互相沟通,根据所在部门工作需要,提出返并计划(附件2),由人事处、防控办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分批返并名单,原则上按照单间宿舍每批返并12人,便于做好返并后的居家隔离观察,14天后安排下一批次。

二、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实行弹性工作制

各部门、单位在开学前后,结合学院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教职工弹性工作制,统筹疫情防控和各项工作,做到两不误

1、实施线上教学的教师,原则上要居家完成线上备课、授课和育人工作。通过互联网、微信、电话等对学生开展远程辅导、解疑答惑和作业批改等课后工作,原则上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控制。严禁教师未经审批私自返校。

在明确开学时间后,相关系部教师根据错峰返校学生情况,由学院疫情防控办确定返校教师名单,统一安排返校上班,严格执行达到返校条件者方可返校的规定。

2、疫情防控期间,部门要做好工作考核。提倡部门采用视频、电话、微信等会议形式研究工作,教职工运用OA系统居家办公方式完成工作。

开学前,经学院疫情防控办批准,党政管理部门、教辅部门、教学系部可视情况采取“1+1”“1+2”等方式,即部门负责人带班和教职工值班制度,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开学后,对于人员集中的办公室,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工作安排,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可采取上、下午轮班制,每周七天工作轮班制、八小时轮班制等多种形式,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人员分散不聚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上班人员一律要戴口罩,见面不握手,不串办公室,下班乘坐电梯、大巴要分散,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

部门岗位任务安排表须报人事处、防控办备案。

3、后勤处、教务处、图书馆、基建处等临时工、合同工及第三方服务人员集中的部门,人员的工作时间由所在部门合理安排,根据师生的错峰开学情况,做好错峰服务,开展合理疏导,避免人员聚集、交叉感染等。

三、做好人员健康状况摸排工作,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在疫情全面解除前,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掌握部门教职工和其他人员的健康状况,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1、继续做好教职工健康状况零报告和日报告工作。

2、继续做好外出教职工返并情况摸排工作。组织部牵头离退休人员的健康摸排工作,人事处牵头在岗在编人员、临时工、合同工和合作单位人员的健康摸排工作。

以部门为单位填写外出教职工情况摸排表(附件3),于220下午1800前发到人事工作群,或发给人事处温晓丽老师(微信号wenxiaoli1128)。

3、第三方服务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牵头,安排专人负责,向学院防控办报告。

 

人事处、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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