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学院2018年4月4日第6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2017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1.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12日,开展2017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责任自评工作,并于4月12日18:00前向党政办公室报送以下自评材料:
(1)部门自评报告;
(2)《工作目标责任清单》;
(3)《部门年度创新与突破工作自评表》;
(4)《部门年度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自评表》。
2.2018年4月13日——2018年4月16日,开展2017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互评工作,并于4月16日18:00前将《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互评表》密封并报送党政办公室。
二、有关事项:
1.部门自评与互评所需材料和表格请在学院党政办公室网页下载打印。
2.各部门所报送考核材料应包括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须各部门负责人(系部为书记、主任)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3.在考核过程中,如对考核办法有改进意见或建议,请反馈党政办公室王飞,电话3350318,邮箱617404283@qq.com。
特此通知。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pdf
中共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