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地点:办公楼1201室 值班电话:3350318 值班要求: (1)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副科(含待遇)及以上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及时接听电话。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现象。同时,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值班人员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须经带班领导批准后方可以由其他同志代班。 (2)信息报送。严格按相关要求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理,同时立即报告带班领导。 (3)值班记录。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无值班人员签名的,按空岗处理。值班交接时,值班人员要将未处理完毕的事务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和下一班值班人员做好交接。 (4)责任追究。党政办要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值班工作中出现的脱岗、空岗现象或因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