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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山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第八届山西省十佳中青年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教科研 发布时间:2017-10-11 16:32:08 点击:


各系(部)处(室):


第九届山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第八届山西省十佳中青年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已经开始,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和名额

全省共表彰优秀个人100名,奖励一线在职、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授予山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对其中10名做出重大贡献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授予山西省十佳中青年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

二、评选条件

(一)第九届山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模范遵守“八项规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2、科技工作者应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方面,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转型综改建设,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作出重要贡献。

(2)转化创业方面,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标准、新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等,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3)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及社会服务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社会影响大,贡献突出。

(二)第八届山西省十佳中青年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

1、人选须在第九届山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范围内。

2、人选的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即196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工作安排

1、请各系部于10月1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材料纸质版报送报送教学科研中心,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纸制版和电子版须保持一致。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报送推荐对象及材料。

2、推荐对象材料。包括:(1)《第九届山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审批表》(附件2)纸制版本一式4份原件(2)附件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其中候选人根据《山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审批表》“重要成果列表”栏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评选推荐的有关表格见附件。

3、联系人:张颖帅   张乾

联系电话: 0351-3350287

电子邮箱: sxgyjky@163.com

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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