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院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 测试对象
全院大一和大二在籍、在校学生。
二、 测试地点:
学院田径场(如田径场维修则在图书馆前广场);篮球场。
三、 测试要求:
1. 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双证)备查。
2. 测试人员必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进行测试。
3. 因病或身体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于执行《标准》申请,经校医务室或学院证明,体育组核准后,可以免于执行。(到体育组填写《免于测试申请书》)。
四、 测试时间:
10月15日:8:00---12:00, 机械工程系一年级
2:00---6:00, 机械工程系二年级
10月16日:8:00---12:00, 冶金工程系一年级
2:00---6:00, 冶金工程系二年级
10月22日:8:00---12:00, 管理工程系一年级
2:00---6:00, 管理工程系二年级
10月23日:8:00---12:00, 建筑工程系一年级
2:00---6:00, 建筑工程系二年级
10月29日:8:00---12:00, 电气工程系一年级
2:00---6:00, 电气工程系二年级
10月30日:8:00---12:00, 计算机工程系一年级
2:00---6:00, 计算机工程系二年级
四: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座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 一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五、 注意事项:
1、 测试成绩需要上报国家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且2014年教育部新修订《标准》明确指出测试总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和肄业处理,请各系务必及时通知到学生,按时、认真参加测试。
2、 请各系安排分团委书记参与测试管理工作,并准时按照时间到达测试场地,不得缺席。
基础部体育组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