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我院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职代会讨论、院党委研究审定等程序后,于2012年7月制定印发了《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其中规定首次岗位聘用实施后,从第二个聘期开始,为实现岗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条件按《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辅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要求制订综合量化办法,第二个聘期根据综合量化结果确定专业技技术岗位等级。
经过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现出台《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综合量化办法》(征求意见稿,教辅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参照执行),并在学院各部门征求意见。
本次主要针对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条款量化分值的合理性进行征求意见。如果对聘用条件当中的具体条款有修改意见建议也可同时提出,将在第三个聘期的聘用条件修改时予以参考。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讨论,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电子版于7月31日前发到18835117725@163.com。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6年7月5日
附件下载:
综合量化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