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建设一支基础扎实、具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职院院[2020]72号),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学院从事教学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包括教师系列、实验系列和工程系列。
二、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严格按《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认定程序
1、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高校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提交系部。
2、系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报学院人事处。
3、人事处会同教务处、教科研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报学院研究审批。审批后在校园公示栏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颁发“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证书。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认真学习《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认定工作顺利实施。
2、在管理岗工作的教师在专业归口系部进行申报。
3、专业系“双师型”教师比例要达到70%以上,不达比例的系部要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
五、提交材料及时间
1、《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纸质版
3、相关佐证材料
4、红底小二寸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部门名称和姓名,证书使用)
请各系部于11月3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364262596@qq.com(文件名称:***系部“双师型”教师认定汇总表),纸质材料交人事处刘沈阳。
人事处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1: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2:“双师型”教师申请人员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