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简报
—————————————————————————— 第 152期 ——————————————————————————
【时 间】 2017年5月10日
【编 号】 (2017)第8期 总第152期
【上 报】 院领导
【送 达】 各系(部)、处室
关于2017届毕业生答辩、补考工作的安排
各系(部):
2017届毕业生将于第14教学周(5月22日—— 5月26日)进行毕业答辩和毕业补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组织机构:
(1) 各教学系要成立系答辩委员会。
(2) 以专业为单位成立答辩小组。
(3) 5月18日前将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组成名单报教务处。
2、 时间安排:
(1) 毕业答辩:5月22日~5月26日。
(2) 毕业补考:5月22、23、24日的三个下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请各答辩组把参加补考的同学安排在上午答辩。
3、 学生提交资料:
(1) 毕业综合实践资料
① 《顶岗实习日志》
② 顶岗实习出勤信息表
③ 《毕业综合实践报告》
(2) 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调查表
① 用人单位对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调查表
② 毕业生对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调查表
③ 学生家长对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调查表
4、 成绩评定:
毕业综合实践成绩:由答辩小组教师审阅《顶岗实习日志》和《毕业综合实践报告》(包含专题作业、顶岗实习报告两部分)后,再根据毕业答辩情况,评定“毕业综合实践成绩”,其中“专题作业”占30%,“顶岗实习部分”占70%。
5、 成绩上报:
(1) 毕业补考成绩。
(2) 毕业综合实践成绩。
请务于5月31日(周三)18点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上报纸质成绩到教务处,否则将影响毕业生数据上报。
6、 资料存档:
(1) 学生提交的各项毕业综合实践资料经答辩小组教师阅签后,各教学系存档,保存至少学生毕业后3年。
(2) 学生交回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调查表由各系部按专业统计、汇总与分析,分析结果与顶岗实训工作量报表一起报实验实训中心并存档。
7、 答辩地点:
第14周答辩地点安排:
教学系 | 毕业班数量 | 使用教室名称 | 备 注 |
机械系 | 8 | 203、205、206、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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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系 | 6 | 403、405、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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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系 | 5 | 414、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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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系 | 7 | 图702、703、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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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 | 3 | 417、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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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 | 4 | 217、303、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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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毕业补考和毕业答辩过程中,教务处将全程跟踪,协调、服务毕业环节的全部工作。
教 务 处 \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