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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简报第70期--2011/2012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2-06-19 09:57:2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工作简报

———————————— 第 70 期 ————————————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时  间】  2012年6月19

【编  号】 (2012)第10  总第70

【上  报】  院领导

【送  达】  各系(部)、处室

 

2011/2012学年第2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我院将全面进行2011/2012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学院领导十分重视,要求各部门要严把“命题关、监考关、阅卷关、登分关、补考关”。望各系(部)精心组织,做实做细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教育学生诚信考试,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现将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试时间和地点:

教学周
日 期
考试时间
考生进场时间
考试地点
第20周
2012年6月25日
2012年6月26日
2012年6月27日
第一场
8:00~9:40
7:40
教学南楼
电教楼
第二场
10:10~11:50
9:50

二、   考场管理

              1.  保卫处将按照考试时间对考场实行全面管理。

              2.  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场,不得提前进场,交卷后迅速离开考场,以免影响其它考生考试。

三、   保密

               1.   增强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考试保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保密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2.   试卷存放期间,必须由专人保管。

               3.   试卷出入必须有相应记录和交接手续。

四、   考场布置

1.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已下发)。

2.各系必须在考试前一天进行本系班级的考场布置,教务处将进行考场布置检查

3.每场考试各系部都要在每个考场张贴“考生座次表”,学生在考场依“考生座次表”一条龙就座,不得随意找座。

4.“考生座次表”按上学期成绩排名顺序编号(新生按姓氏笔画排序)

五、   监考要求

1.  各监考老师要严格遵守《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监考守则》。

2.  强调几点:

1)监考老师必须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

2)监考老师考前要进行以下工作:

1) 检查书桌:考前要求学生检查书桌上是否有与考试有关的内容,若有立即更换,否则开考后一律按“作弊”论处。

2) 检查证件:监考人员检查学生考试证件,进考场必须持有“学生证”和“身份证”,无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 检查后门:将后门上的书桌、纸张等清理干净,不得挡住后门窗户。

4) 座位安排:考生座位一定在教室有效面积内尽最大可能地分散安排,使考生之间的距离尽可能拉大。

3严格考试过程管理,杜绝“手机违纪”现象的发生。监考老师考前一定要提醒考生一律关闭手机,否则,开考后发现手机处于开机状态,如手机内有考试内容,按“作弊”论处,手机内没有考试内容,按“违纪”论处。特别是英语考试,尤其要强调这一点。

4)英语考试考生一律不得提前离开考场。

六、   试卷分析与登录成绩

1.试卷批阅后,任课教师必须进行试卷分析

2.任课教师还必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登录成绩,核对无误后,进行网上提交。提交成绩后,任课教师须打印成绩单一式2份并签名。1份装试卷袋,1份交教师所在系(部)教学秘书。教学秘书把本部门所有成绩单收齐后交教务处存档。

七、   试卷上交

              1.  各系部期末须将试卷、试卷分析表、成绩单装回原考试袋,统一交教务处

              2.  教务处按规定登记造册,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学生毕业后3年)。

八、   期末考试巡视安排

为了进一步严格考试要求、严格考场纪律、严格考试管理,加强学风考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现将2011/2012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工作安排如下:

1、     学院巡视组

组长:王治宪

成员:陈清胜      孙亦蕙  李斌云  常慧玲  王志恒  李文新

巡视工作安排表

 

巡视地点

巡视人员

固定巡视员

教学楼12

郭艳军、刘 珺

教学楼34

李 尉、张 亁

电教楼12

袁永超、杨 伟(思政部)

电教楼34

韩 弢、杨宜宁

流动巡视员

陈清胜      孙亦蕙  李斌云  常慧玲  王志恒  李文新

2、     系部巡视小组

  各教学系(部)要成立期末考试巡视小组,负责本系(部)考试巡视工作。

3、     巡视组职责

1)要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2)考前15分钟到达教学楼一层召开考前碰头会,全程巡视,中途不得离开。

3)检查考场环境及组织管理情况。

4)检查监考人员履行监考职责情况,对有问题的考场要及时提出警告和处理,督促监考老师填写《考场情况报告单》,同时填写《考试巡视报告单》,每场考试结束后及时上报教务处。

5)检查学生遵守考风考纪情况,学生是否携带考试证件,无证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按缺考论处(特殊情况由系主任、班主任处理)。学生是否按规定座次就坐等,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纪事件,要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起一处。

6)重点检查学生在书桌上内容、考场上考生之间的距离尽可能最大。

7)考试结束前10分钟加强考场巡视,协助监考人员做好收卷工作。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