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教学管理规定
1、必须遵守国家法纪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和系(部)教学管理和安排,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
2、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和请假制度,上课铃声响后应立即进入教室,不得迟到、早退。未经院成教部批准无权更改、调换上课时间和地点。
3、接受学院组织的岗位培训、业务学习,参加有组织的统一阅卷及教研活动。
4、为人师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具体教学环节和过程要求
1、备课
(1)每位教师在授课之前都要精心备课,并写出完整的教案。
(2)备课以培养现代化建设所需的人才为主要出发点,充分体现教书育人的观点。
(3)备课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规定,以教材为主要依据,并结合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和业务情况,以便有的放矢和因材施教。
(4)教案主要包括每堂课所要达到的教学目的和完成的教学任务;课堂教学的重点;学生学习的难点;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时间的分配以及学生课堂讨论或练习、课外作业等。
(5)教师在接到教学任务以后,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所选定的教材着手编制教学进度计划表和学生自学进度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成教部、一份交教学系(部)存档。
(6)制定教学进度计划表时,要考虑的问题包括:对教学对象的大致了解;本门课程本学期的教学要求;教学内容的时间安排(讲授、作业、讨论、考试和平时测验)。
2、讲课
(1)教师上讲台仪表要端正、整洁。
(2) 课堂讲授贯彻思想性与科学性的统一、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互结合、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性学习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
(3)讲授内容要有系统性、逻辑性、并且及时更新。讲授语言要简练、准确、清晰、生动、健康和优美。
(4)根据需要恰当运用板书,板书要清楚醒目。
(5)要尽量改变讲授“一言堂”的状况,多开展课堂讨论、讲评,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3、作业
(1)教师有责任、义务对每一次作业进行全部认真、及时的批改。
(2)对学生不按时、按质完成作业,教师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要将每一次作业计入平时成绩栏内。
4、辅导
(1)教师辅导的目的,首先在于课下广泛接触学生,密切师生关系,了解教学效果和发现教学中的问题,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
(2)教师辅导不仅要解答疑难问题,也要给予学生预习、复习、自学方法的辅导,辅导不是课堂教学的重复,而是课堂教学的补充。
5、考核
(1)各门课程应按教学计划规定,在期末采取命题答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或考查,平时可采取临时性测验、阶段性测验等方式进行考核。
(2)考试由院成教部统一安排、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试题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覆盖该学科的主要内容,一般的比例如下:基本内容占60%,综合分析、运用题占30%,难题占10%左右。
6、记分
(1)各门课程(包括毕业考试课程)的考核成绩原则上采取结构记分的方法。即平时成绩占20%,期末成绩占80%,缺勤倒扣分(旷课一节倒扣一分)。
(2)其他事宜按照成绩考核管理办法办理。
7、教学效果的考核
(1)组织有关专家对任课教师教学过程进行全面考核,包括:听课、座谈、检查教案、大纲、抽查学生作业及试卷等,每学期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2)学生评教,主要从教学的课堂讲授过程考核,包括: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
(3)领导和管理部门评教,主要从遵守劳动纪律、接受任务、治学严谨、为人师表等方面进行。
(4)同行及自我评估。
(5)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可在年终考核中加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