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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学院党委委员、院领导与职工代表见面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2-26 16:36:07 点击:

 

晋工院党[2016]8

 

 

关于印发《学院党委委员、院领导与职工代表

见面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各分工会:

    为了进一步发挥学院教代会的作用,切实做好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充分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和参政议政权,制定了《学院党委委员、院领导与职工代表见面制度实施办法》(附后),已于2016115日经院党委审定通过,现予以下发,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党委委员、院领导与职工代表见面制度实施办法

 

    为了推进学院的民主管理,促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架起学院党委委员、院领导与广大教职工有效沟通和交流的桥梁,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党委委员、院领导与职工代表见面制度(简称见面制度)实施办法。

    一、见面制度的基本原则

    见面制度是学院院内的沟通机制和民主管理有效手段,是促进我院民主化建设、健全学院教代会制度和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方针的具体体现。见面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见面制度是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实施,实行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工会积极推动、教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机制。

    (二)促进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推行见面制度,必须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以提高学院决策与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为目的,既要积极保障和支持学院各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又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妥善处理好发展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和矛盾,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努力促进学院的改革与发展。

    (三)依法实施。见面制度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除法定保密事项之外,各有关部门应当对咨询的内容及时反馈和答复,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公开、公平、公正。在实施见面制度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既要积极推进,又要扎实稳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见面制度的主要内容

    见面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涉及学院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二)干部与教职工的岗位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有关政策规定、程序及结果;

   (三)教学、科研、管理、产业、后勤保障等的基本状况和重要事项;

   (四)学院公房、设备、设施等资产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五)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述职和考核、评议情况;

   (六)教职工住房的建设、出售、调整情况,住房公积金、生活福利及其它福利的使用情况;

   (七)其它重要事项。

    三、见面制度的形式与程序

   (一)见面制度的主要形式为党委委员、院领导与教职工代表定期见面会,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以其他形式向学院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可以在见面会上集中予以答复。

   (二)见面会的参加人员包括:党委委员、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向院工会申请参加见面的教职工;工会干部等。

   (三)见面会的具体组织程序为:

    1、院工会根据学院党委的安排和教职工的需求确定主题;

    2、通过工会、校园网等途径公布见面会的主题及初步安排;

    3、综合各方意见,确定见面会的具体议程;

    4、召开党委委员、院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的见面会。

    四、见面制度的落实

    党委委员、院领导与教职工代表见面会形成的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相关部门应当积极落实,并及时向院党委、院工会反馈办理结果。能解决的问题应当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也要制定解决方案,明确时限,责任到人。院工会负责监督相关问题的的落实和情况反馈。

    五、附则

    本办法自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学院工会委员会。